关于提交《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》的通知
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
本人/本单位 作为第 号 商标(异议/不予注册复审/无效宣告)案件的(异议人/原异议人/申请人),请求驰名商标保护,代理机构为 ,代理人为 ,在此郑重承诺:
一、已知悉《商标法》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相关规定,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材料,遵循诚实信用原则。
二、保证异议/评审文书中相关信息、证据材料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伪造、变造、隐匿证据及指使、贿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虚假情形。
三、保证不存在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等不诚信行为,不存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驰名商标保护的行为。
上述情形如有违反,本人/本单位、本代理机构及代理人愿承担不利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当事人(签字或盖章) 商标代理机构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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